根據博管辦[2011]12號文精神👘,為有效結合內地與香港的人才資源和研究資源優勢🌆,造就世界一流科技人才,共同促進國家科技和社會經濟發展👨🏽✈️,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與香港學者協會共同實施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計劃🥹,簡稱“香江學者計劃”。現就做好2011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學者計劃”主要內容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兩年。初期全國每年選派50人🦹🏿♀️,資助經費為每年15萬元人民幣和15萬元港幣,主要用於支付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科研補助及往返旅費(在港醫療保險由港方培養單位另行繳付)。
“香江學者計劃”人員視為內地派出單位的博士後研究人員,需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登記備案🧑🏽🏫。
二、申報條件
申請人為教育部“985”大學、中國科學院🔅🫸🏼、優秀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或在職教學、科研人員,並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
(二)獲得博士學位,身體健康👩。
(三)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
(四)擁有下列學術或科研經歷之一: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
2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參加“863”、“973”、國家知識創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項目;
3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學術榮譽稱號以及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
4單位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或後備人才的重點培養對象👮🏿♀️;
5 未獲得中國博士後基金特別資助者。
三、遴選原則
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
四、申報程序
(一)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招聘職位詳見中國博士後網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遞交申報材料
申請人按照博士後研究職位需求信息向博士學位在讀高校和科研院所🕒,所在的博士後設站單位👠👶🏼,或在職單位遞交申報材料。
1.申請人材料
《“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簡稱《申報表》)及主要證明材料復印件合訂本一式5份(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
主要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科研學術類獎勵或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號或榮譽稱號證書、學術專著的版權頁或重要學術論文等👲🏽。
申報材料要簡明,介紹性文字要準確、寫實🧞♂️、重點突出。獲獎成果需註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等級、位次(用“位次/人數”表示)🏫;著作、論文需註明出版社、發表刊物名稱,合著的需註明位次🧜🏿♂️。
五、有關要求
設站單位(我校)申報截止日期為2011年4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顧美娟 朱嫣敏
聯系電話👐🏿:55664544 65643992
詳情請參見中國博士後網: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program/issue/pop_win_sy.asp?id=8057&title_in=24
人事處博士後工作辦公室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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