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報送“十一五”期間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優秀成果獎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03-02 瀏覽次數:76 |
各相關院、系、所: 現轉發國家體育總局體政字【2011】16號文“關於評選“十一五”期間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優秀成果獎的通知”,請各單位組織 聯系電話:55664303 聯系人👨🏻🔬🧑🦯:肖衛民🏊🏽、宗一文 文科科研處 附: 關於評選“十一五”期間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優秀成果獎的通知 體政字〔201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體育局,各廳🧑🏿🏫、司、局,各直屬單位,各有關單位: “十一五”期間,體育哲學社會科學進一步繁榮發展。體育總局圍繞北京奧運會的籌備和舉辦、建設體育強國等重大主題💁🏽♀️🌍,圍繞體育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組織進行了一系列重大課題研究,湧現出一批優秀成果🏊🏽🔊,切實起到了為體育工作提供理論支持和決策參考的作用。為了調動廣大體育理論工作者的積極性,鼓勵創造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根據《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體育總局決定進行“十一五”期間(2006– 2010年)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優秀成果獎評選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2005—2010年期間國家體育總局正式立項並且完成結項。 (二)在結項評審中獲得合格或以上等級👨🏿✈️。 二、申報數量 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單位限報8項(可附2項候補),其他院校限報3項。 三🧑🏼🌾、申報及評選程序 (一)課題負責人填寫“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書”(從國家體育總局網站HTTP://www.sport.gov.cn下載)🚵🏿♀️🎯,並將申報書及研究成果報目前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 (二)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從成果質量、是否符合學術規範、是否有學術不端行為等方面進行初審,簽署意見並蓋章後按限定項目數量報送政法司。 (三)報送材料包括👩🏽🚒:本單位申報評獎課題清單(並排序)🏃♀️;每項課題的申報書、結項證書復印件以及研究成果一式六份。 研究成果裝訂成冊,內容包括題目、內容摘要🫶🏿、關鍵詞和正文。 如果該研究成果已經正式出版或發表🙍🏿♀️,需將出版物版權頁、刊物封面、目錄用A4紙復印後一並提交政法司。 如果該研究成果獲得過其他獎項,需將獲獎證明用A4紙復印後一並提交政法司。 (四)政法司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並在專家評審意見基礎上研究提出獲獎名單。獲獎名單在國家體育總局網站進行公示♚,無異議後上報總局批準🌺。 具體評審辦法由政法司另行製訂。 四、時間要求 申報截止日期為 聯系人🗄:盧偉芃 劉桂花 電話/傳真:(010)87182431 87182429 電子郵箱😇:lilunchu@sport.gov.cn 地址🚍:北京市崇文區體育館路2號 國家體育總局政策法規司理論處 郵編⚾️:1007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