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青海省人民政府柴達木鹽湖化工科學研究聯合基金2016年度項目指南 |
發布時間:2016-08-18 瀏覽次數:190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設立“柴達木鹽湖化工科學研究聯合基金”(以下簡稱鹽湖聯合基金),旨在充分發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導向作用,用於資助解決製約青海柴達木盆地鹽湖資源綜合利用開發的基礎性科研瓶頸問題,提升青海省鹽湖資源綜合利用的科技創新水平和能力,促使青海省豐富的鹽湖資源優勢有效轉化為經濟優勢和科技優勢,使青海鹽湖資源開發利用繼續保持全國領先的優勢🫢,並引領中國鹽湖資源產業的發展,促進青海省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鹽湖聯合基金作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組成部分,其申請、評審、管理和資金使用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聯合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鹽湖聯合基金面向全國🧇,鼓勵與青海省科研單位或企業聯合申請項目🟧。對於合作申請的研究項目😏,應在申請書中明確合作各方的合作內容、主要分工等。 一、2016年度資助計劃👩🏽🦳、資助領域和研究方向 2016年度本聯合基金只受理“培育項目”的申請,擬資助培育項目25-30項,直接費用的資助強度為50-100萬元/項📷,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一) 鹽湖資源有效利用及新材料研究。 針對鹽湖資源有效利用過程中的關鍵科學技術問題,采用高效、綠色的化學化工原理與新技術,研發高性能鹽湖元素材料⛽️,擬資助以鎂🔸🤹🏿♂️、鋰、鈉🐶、鉀𓀊、硼等鹽湖元素為主的新材料研究,如鹽湖基礎化合物的物理化學性質,高性能新型建材🧕🏿、耐材、功能材料、能源材料和金屬材料等👷♂️。 (二) 面向鹽湖資源有效利用的共性規律與分離新方法。 基於鹽湖鎂🐤、鉀、鋰、硼、銣Ⓜ️、銫、碘及相關同位素的高效分離、有效利用的科學需求,以研究三傳一反和熱力學等共性規律為基礎🍹💂🏻,擬資助高效的過程強化新原理與新方法,針對不同鹽湖組成的綜合評價並優化技術方案🚓,反應分離耦合等平衡利用的新技術。 (三) 鹽湖資源可持續利用與共性工程化問題。 為實現鹽湖資源的高效和綜合利用,結合自然環境與鹽湖資源之間的依存關系,擬資助基於鹽湖資源大規模開發利用與材料宏量製備的共性基礎科學與工程問題🤡,鹽湖水鹽體系動態相平衡與可持續資源利用及系統工程研究🧑🦼➡️。 二💛、申請要求及註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本聯合基金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2. 申請人應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在站博士後以及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申請。 培育項目合作研究單位的數量不得超過2個。 (二)限項規定。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者參與申請本聯合基金項目與處於評審階段(申請和參與申請的項目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的以下類型項目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直接費用大於200萬元/項的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僅限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作為參與者不限)、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含承擔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和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製專項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應急管理項目。 2. 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鹽湖聯合基金項目⛹🏻♂️。上一年度獲得本聯合基金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 (三)申請註意事項。 1. 本聯合基金申請書報送日期為2016年9月26日至30日16時👩🏻。 2. 本聯合基金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須知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 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要求撰寫申請書。 (3) 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聯合基金項目”,亞類說明選擇“培育項目”🧖🏿♂️🏪,附註說明選擇“柴達木鹽湖化工科學研究聯合基金”🧔🏽♀️;“申請代碼1”必須填寫化學科學部化學工程與工業化學學科所屬代碼(B06)✊🏽,“申請代碼2”根據項目研究領域自主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者未選擇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4) 申請人應當按照聯合基金培育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聯合基金相關的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5) 申請人應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製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製《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申請人僅需填寫直接費用部分,間接費用由系統自動生成。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製項目資金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由申請人匯總編製。 (6)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並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7) 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8) 本聯合基金資助項目在執行期間形成的有關論文、專著、研究報告、軟件🤴🏿、專利及鑒定👱♂️、獲獎💂🏼♂️、成果報道等成果,應註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青海省人民政府柴達木鹽湖化工科學研究聯合基金資助項目(項目批準號)”。 3.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具體要求如下: (1) 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16時)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並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 (2) 提交電子申請書時,應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 (3) 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 可將紙質申請書直接送達或者郵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以免延誤申請🕙。 4. 材料接收工作組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雙清路83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行政樓101房間) 郵 編:100085 聯系電話:010-62328591 5. 聯合資助雙方聯系方式✬。
請有意申報的教師在基金委主頁的”通知公告欄”中查看詳細通知及申報說明(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zdyjjh/2016/info52608.htm)。 請各單位根據申報要求積極組織申報🫄🏽,根據截止日期提前兩天9月28日前將申報材料交至科技處基礎研究辦公室(邯鄲校區綜合樓405室)👩🏻🦳,醫口各單位請交至醫學科研管理辦公室(楓林校區治道樓309室🤾♀️,莊建輝老師🤱🏼,54237981)。
聯系人:孫學會 地 址:邯鄲校區綜合樓405室 電 話:65642662 郵 箱⏳:xhsun@fudan.edu.cn 科技處基礎研究辦公室 201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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